校园建筑、道路、景观等是学校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道路、景观等设施名称是体现学校文化历史、办学特色与育人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推进学校“‘五创’工作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丰富校园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激发广大师生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塑造学校形象,建设高品位的校园文化,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安顺学院建筑、道路、景观等设施命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名范围
全校建筑、道路、广场、桥梁、湖、山体等。参见附件1:《学校建筑示意图》,附件2:《老校区道路示意图》,附件2:《新校区道路示意图》,附件4:《学校景观示意图》,征名范围已标注,并列入附件5:《安顺学院建筑、道路、景观等命名征集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三、征名原则
1、寓意深远,突显我校文化内涵。命名应结合安顺学院的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彰显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传统,体现“安道乐学 顺理笃行”的校训精神,力求底蕴深厚,格调高雅。
2、切合实际,与使用功能相符。命名要立足于学校实际情况,切合建筑、道路、景观等的功能和特点,坚持功能性、人文性、艺术性相统一。命名要体现区位感,对所在方位有标识作用,便于记忆和使用。命名要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建筑、道路、景观等名称前后左右宜呼应,成互补、对称格局。
3、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命名应采用汉语命名,用词简洁规范,寓意深刻,朗朗上口,避免出现生僻字或贬义词,每个命名字数控制在2-5个汉字之间。
4、命名须昂扬向上,符合时代时代精神、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其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不得和其他高校同类功能同名。
四、征集要求
1、根据附件1、2、3、4标注的建筑、道路、景观序号,按照每个类别(2、3为一个类别:道路)对该类别内所有设施进行命名,填写附件5:《安顺学院建筑、道路、景观等命名征集表》,同时须对命名的理由作出说明,字数在200字以内。
2、征名统一采取电子投稿方式,将填写的《安顺学院建筑、道路、景观等命名征集表》发送至邮箱asxyxcb@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校园建筑道路景观命名征集投稿”进行标注。
3、对建筑、道路、景观等命名相同的按稿件收到先后取舍。
五、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与征集活动。
六、评选和奖励
为做好此次征集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征集活动的咨询、征集方案的登记,并组织对所有方案进行评选。
1、评选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和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初评、论证、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道路、楼宇、景观等名称。
2、奖励
学校将对每个最终命名作者(个人、团体)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每个命名分别奖励300元,命名相同的按稿件收到先后取舍。奖励经费由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征集活动,加强组织,做好宣传,使广大师生、校友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踊跃投稿。
2、学校相关介绍请登录安顺学院官方网站查阅。
3、征集方案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所有投稿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修改、部分采用或不采用应征作品。学校保留重新命名的权利。
5、征集命名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在校党委宣传部。
附件1:《学校建筑示意图》
附件2:《老校区道路示意图》
附件3:《新校区道路示意图》
附件4:《学校景观示意图》
附件5:《安顺学院建筑、道路、景观等命名征集表》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