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学院党宣发[2019]38号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根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的通知》(黔法宣办〔2019〕6号)和《安顺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的通知》(安市法宣办〔2019〕7号)文件要求,为组织好我校2019年教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学法考试对象
全校在编职工。具体名单参见附件3:安顺学院学法普法人员及账号名单。
二、在线学法学习及考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相关内容,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新要求、新部署,宪法、监察法和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体系,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批准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全国和省“七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学法平台自带学法内容和考试题库,试卷为50题,满分100分。其中判断题和单选题各20题,多选题10题,每题各2分。智能组卷,卷卷不同;智能阅卷,考完提交,即显示成绩。
三、在线学法考试方式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为建立全校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学法考试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我校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采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网络版平台(www.faxuan.net)统一进行。该平台具备免安装培训、学习考试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手机平板移动学考、后台自动升级、成绩证书自主打印、成绩汇总排名和六级学法档案等功能。
为增强工作实效性,杜绝“挂机”“刷屏”现象,省市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成绩将实行“学分制”,以百分制计算。学分由日常学法学分和年度考试学分相加构成,各按50%折合计算。日常学法学分由学员日常学习积分折合生成,要求学员每月登录学习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满1000积分者方可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年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智能组卷,卷卷不同,通过电脑、手机安装法宣在线APP均可参加考试,学员考试实际得分按50%折算为学分。日常学法学分和年度考试学分相加60分以上为合格,在线生成《普法合格证》,学员可以自主下载打印。对于合格的参考人员,需要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省法宣办可按20个学时计入。
四、组织实施
(一)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时间:10月19日至10月30日每日9:00-20:00。在此时间段进入云平台均可参加考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在考试时段内学员有3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补考。补考时间:11月9日至11月15日每日9:00-20:00。在此时间段进入云平台均可参加补考,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凡第一次考试不合格或因公未参加第一次考试的人员,可参加补考。在考试时段内同样有3次考试机会,平台会自动筛选保留学员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中央和我省、我市和我校关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对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进行考试考核。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以此次全校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为契机,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学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做到应考尽考。
(二)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是普法工作抓关键少数和重要多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学院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大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各部门、各学院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到人,督促、指导本部门、本学院切实做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纳入本部门、本学院的总体布局中,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强化考核指导。各部门、各学院要切实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明确负责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在线学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在线学法考试平台覆盖率和学员参考率,要将在线学法考试工作作为目标绩效考核以及“七五”普法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学法考试中发现的问题要适时予以通报。
宣传部联系人:张蓉,电话:33224133;邮箱:1160562240@qq.com
附件:1.学员在线学法考试操作指南
2.学法考试平台学员积分规则
3.安顺学院学法普法人员及账号名单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