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9 年度安顺学院公积金调整后基数及个人信息核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19 点击数:

校属各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根据安市公积[2019]14 号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应按 2019 年 1 月份工资进行基数审核。如在 2019 年 1 月份工资册上查不到姓名的人员,按公积金所给原工资基数填报。2019 年 1 月工资数据由学校计财处高娅老师负责提供。请各部门、学院认真核对信息。

1、需要核对的是,新工资基数、新月缴额及姓名、身份证号码。

2、需要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在复印件上注明清楚需要更改的项目,更改后信息以部门为单位收起后交到人事处叶蓉老师收。

3、安顺市公积金关于市直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式,如下:序号姓名基本工资合计*13/12艰苦边远津贴基础性绩效\生活工作津补贴/0.66附加基础性绩效申报基数*0.12100385641772801548234514008203984 

4、信息更改截止时间: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本周三下午 5 点前报我处。


附件:《公积金信息表》


安顺学院人事处

2019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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