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件
安学院党宣发〔202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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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安顺学院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开设及运行情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安顺学院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对我校各单位的QQ群、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的管理,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本单位开设的QQ群、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摸排,并于2020年12月3日前按照附件1的格式将摸排情况报送至宣传部网络监管科。
附件1:《2020年安顺学院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运行情况统计表》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1月25日
报:学校领导
发:二级学院
中共安顺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1月25日 OA系统发文
2020年安顺学院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
运行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2020年 月 日
QQ群 |
群号或群名 |
创建人 |
电话号码 |
运行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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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 |
群号或群名 |
创建人 |
电话号码 |
运行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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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
公众号名称 |
创建人 |
电话号码 |
运行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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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安全员: 领导签字:
(盖章):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