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作者: 时间:2020-08-03 点击数:

中共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文件

安学院党宣发[2020]26号

安顺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市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安顺市教育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全校《民法典》学习宣传,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两会”精神,扎实抓好全校《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民法典》学习和全体教职工《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二是结合实际,将《民法典》相关内容融入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普及。三是开展专题学习和主题班会,举办知识讲座、竞赛、征文、演讲等活动,在师生中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四是选择《民法典》中与师生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学习宣传重点,掌握《民法典》中相关的法律条文,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规范师生行为,杜绝违法现象发生。五是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师生寒、暑假课外学习的内容之一进行安排,让广大师生充分学习《民法典》知识。

2.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及时推送《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学校LED大屏幕、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丰富《民法典》学习宣传载体,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是一项覆盖全社会、面向全体师生的系统性工程。全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民法典》要义,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民法典》知识帮助开展校园治理,提高法治校园建设水平。同时,要认真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民法典》,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学习,提高师生员工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养。

2.形式多样,突出实效。宣传部、保卫处、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联系平安校园建设,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班级宣传栏等载体,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综合运用微信、QQ、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方式播放《民法典》宣传小视频、APP,让校园每一个角落都能够学习感知到《民法典》。

3.总结提炼,形成常态。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学习经验方法,突出学习成效,使学习形成常态化。要通过学习,努力推动《民法典》知识入脑入心,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做到依法行事,依法治校,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校属各部门(单位)要在9月28日前将阶段性学习情况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科,12月28日前将今年全年学习情况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理论科。

 

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28日

 

 

 

 

 

 

 

 

 

 

 

 

 

 

报:学校领导

中共安顺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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